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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

合伙人

王罗杰 律师

1991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1年9月起专职执业于上海市第一(沪一)律师事务所"企业顾问法律部"。

2001年3月起与同仁共同设立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在该所专职执业至今。

曾荣获上海市司法局"新长征突击手"称号、上海市司法局直属所委员会"2007年度先进个人"、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世博先进个人"、2014至2015年度普陀区优秀律师;曾担任上海市第六、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曾多次受上海东方广播电台邀请作客《东方大律师》栏目,并获赠"金牌律师"荣誉称号。

现担任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上海市保险法研究会委员、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保险专家组成员、上海市律协保险业务研究会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执业之初,专攻刑事辩护,成功为数十名刑事被告进行无罪、罪轻辩护。此后,注重知识产权专业领域,曾为上海市公证处等多家知名机构申请商标注册,代理专利申请和保护,并担任上海市演艺总公司、上影春天影业公司、上海东方演艺有限公司等影视传媒的版权法律顾问,发表论文《商标设计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合理费用》。

1995年获企业登记代理人资格并转入公司法、房地产理论及实务研究,为上海多家房地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客户包括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海陆家嘴商业建设有限公司、上海阳光欧洲城(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紫竹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毅豪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天益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1997年起致力于保险法领域研究,提出保险理赔必须同时满足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效力三要素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发展、发现的重要标志与意义。在多份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如何有效抗辩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在第十届华东律师论坛中获奖。其儒雅、谦和、博学、专业的风度在上海法院、法学界及普通市民中均具有相当的影响。

王罗杰律师执业至今率领中天阳律师团队为诸多保险公司年均代理诉讼3000余件。其中多起成功案例还被编入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编写的《保险诉讼典型案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编撰的《上海法院案例精选》、上海市保险法学会组织编写的《保险典型案例评析》。2016年受上海市律师协会委托起草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律师办案指引》于2017年正式出版发行。

擅长合同法、公司法、保险法、劳动法理论及实务和各类房地产法规,其长期致力于民商事合同条款的法律解释、科学解释、逻辑解释的观点已为司法实践所采纳。秉承“事实证据优于证据事实,法律关系高于任何关系”的执业理念,严格恪守“诚信、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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